如題。最近發生的大事就是這個。
3/11倉皇逃離市中心龍蛇混雜又昂貴的居處,在較為貼近學校、研究所同班同學已入住的透天厝二樓落腳。雖然空間較小,周遭也沒什麼商家,但無論是舒適度、安寧度,或是舍友的素養,以及房租價位,都不是原居處可比較的。
唯一讓我小有怨言的是正對面剛好在蓋大樓,週一至週日全年無休式地早上八點準時開工,到晚上仍有零零落落的敲打聲,並且因為陽台採落地窗,在房間的活動幾乎可讓對面工人一覽無遺,於是不得不全天緊閉窗戶窗簾,甚為悶熱。不過偶爾還是有機會通風一下,並且也在陽台擺了一盆小楓樹,打算於此長治久安到研究所畢業。
未料就在已逐漸適應此處生活時,房東遇到財務困難,臨時要把房子賣掉。這是在4/24發生的事,我才剛把搬家時裝有夏季衣物的行李箱打開,打算將衣櫃裡的衣物全面換季。
於是接下來就緊鑼密鼓地開始尋找新房子。
雖然房東答應至少讓我們住到六月,然而七月時我已安排要至歐洲進行學術參訪,根本不可能拖到那個時候再找房子;但此時學生大多也還沒畢業,幾無空屋釋出,因此尋找一般的學生宿舍根本不太可能;倘若找非學生宿舍,則恐重蹈市中心居處的覆轍。
再加上五月開始是期中、期末報告的繳交高峰,平均每三天就會有一件事件要處理,而在被逼到喘不過氣時,又碰到閒言冷語。
我真的為向來脾氣暴躁的自己,居然至今還沒有翻桌幹架,感到不可思議。
雖然,是一直處於臨界點的狀態。而且事實上也小衝突不斷。
畢竟以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對方的狀況,就是件極為愚昧無知的事。做人如此不厚道,就算本來並非惡意,也會讓人感到尖酸刻薄。
而臉書也者,更是一個可以讓誤會無限孳生的地方。
一言以敝之,最近心力交悴的程度,更甚於上學期。並且本學期才過了一半。
往好處想是,一來是,這邊的房東人並不壞,只是做事有些含混,但終究把應退還給我的金額,一毛不少地在今天交到我手上了。而我就不追究民法上保障我的兩個月房東應該給我的罰金,以及搬家費等。事實上我也沒有餘力去談判這些事,就當是為人要厚道一些吧。
並且我也不是完全沒得到額外的好處:至少這張特殊的大書桌,以及兩個事務櫃,房東已允諾我能帶到新居去。就現況而言,這些傢俱比罰金更有實質利益。反正房東說是要把房子賣掉,這些傢俱大概也是要處理掉,而拿走了書桌跟事務櫃等等,僅留一張床舖,顯然她也沒辦法另外招房客了吧──我可不希望我千辛萬苦地搬走後,房東又反悔,取消賣屋計劃而將這個房間租出去。
比起市中心那個硬生生吃掉我兩個月押金、素未謀面的房東,這房東是友善太多了,但她帶給我很大麻煩的事實不會改變。
二來是,新房子很快就找到了。父母親在百忙之中選了一所高中的旁邊,一個專租給教師的五層樓獨層套房。
硬要說的話,我在學校也算是有教學生……雖然還不到老師的層級。總之跟新房東見面談過後,對方很爽快地破例答應了,畢竟我不是一般的學生,而是有著潔癖並極度要求安寧的學生。房東收到我這種房客,大概是不會有什麼怨言的。
剛趕完一份近四千字的報告,還沒收拾行李,明天下午就要搬家了。
2012/5/11 23:43
※附註:這些是在臉書上的貼文,與本文同時打完。
剛準備離開臺中時,收拾好行李準備入住中壢,
中壢那邊的房東卻反悔,將房子先行租給其他人,
甚至打算吃掉我方付的保證金。
我帶著滿車的行李被拒於門外,只好將東西搬回淡水老家。
保證金,最後是要回來了,但在中壢仍沒有落腳處,
而離開學只剩不到一個月,房子大多已經被租走了。
不得已找到一處位於市中心的昂貴套房,
窗戶不能打開,並且遇冷會凝結水滴,
每天一早的功課就是要擦去地上一大片水澤;
距離學校也很遙遠,而晚上返回住處的路上,
每隔幾公尺就是一間酒店,外頭站滿了一群又一群的黑衣人。
直到要搬走前才聽說,原來我住的房間樓下就在販毒,
地下室的卡拉ok不消說,隔壁大樓也是老外尋歡的bar。
不過最不能讓我忍受的是,鄰居每個晚上雞貓子喊叫,
一哭二鬧三上吊似地,沒有一個晚上能好好睡覺。
好不容易搬到了這邊,
除了對面的工地很吵之外,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3/11入住,4/24就接獲房東想要賣房子的通知,
並且當週定案。
雖然可以住到六月,但六月底到七月中卡了一個歐洲行程,
等到七月中我返回臺灣,想來就跟去年一樣根本不可能找到房子,
如果又要淪落到市中心,我死也不要。
找了新的房子,但誰曉得給了訂金之後房東會不會再變卦?
到時候我又要拉著滿車行李被拒於門外嗎?
我是個被儒法制約住的笨蛋,比起懷疑別人,通常會先反省自己,
但我反省自己的結果是:我必須懷疑別人,否則總有一天會別人被搞死。
為什麼我要急急忙忙在5/12搬到新的房子?
為什麼我要逼著這邊老好人的房東現在就把已預繳的房租還給我?
我也不想這麼匆匆忙忙──事實上,我的個性是天生的慢郎中
我也不想如此不厚道──但這事已經由不得我。
我沒這麼多時間跟精力這麼樣玩下去。
更何況,這些損失要是換算成金錢的話,我會搥胸頓足一整年──
──誰要是再說我家有錢,我就跟誰翻臉。
夜半被討債公司敲門驚醒的兒時記憶早就讓我養成扭曲的變態心理,
只是,多半我都懶得計較罷了。
計較這些也是要花時間的。而所謂時間就是金錢。
我要說什麼來著?
總之,希望明天搬到新居後,到畢業前都不會再搬家了。
新房東說得幽默,她說那間房曾讓許多房客成家立業呢,
上一個房客的孩子也是在那房間生的。
也許我現在很需要沾沾這類喜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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