まぁ……算是還有些自知之明,雖然主辦單位要求準備得獎感言,以備不時之需(?),不過打從一開始我寫的就是落敗宣言,而確實也如同我所預期的,真的得貼到網誌上謝罪了。
以山水畫為題材的這篇作品,已經經歷過兩次比賽:三月的臺灣角川,及這次八月的東立,都是以入圍最終決選作結,與得獎無緣;就算哭給朋友看,也只會被揶揄而已。畢竟一稿兩投,而且內容更改幅度不大,確實是有種偷吃步的行為。
本想再接再厲去投尖端……暫時還是先擱在一邊好了。說實話,最近真的沒有餘力寫小說,在九月前能夠完成那篇以古典樂為題材的新作就已經很勉強了,真獲得評審青睞、回頭修改山水畫這篇,恐怕也會工程浩大……等過一陣子有能力仔細地修改山水畫這篇,再參加比賽吧。
這個題材我絕對不會放棄的。
這不是小孩子的意氣之爭,也不是什麼作家的尊嚴云云──我從來沒把自己看地這麼崇高偉大。
但如果一個創作者連自己的原則都無法堅持的話,在談論得獎與否之前,他已經喪失身為創作者的資格。
我的原則很簡單──再簡單不過了──
「寫出有益的文字。」
這題材是有益的。也許很難賣錢,但卻是有益的。光憑這一點,我就不願放手。
張愛玲曾說:大眾是最可愛的雇主。確實是。身為一個創作者,雇主其實是大眾,而不是出版社;如果我能替出版社寫一篇賣錢的文章,為什麼我不替大眾寫一篇有益的文章?
這是我的肺腑之言,也是我的終極疑問。
當然,最完美的是雙贏局面:出版社與大眾均能得到利益。
我必須修正一下在我出門前所寫的落敗宣言,因為我從會場回家時,發生了一件小插曲:
我在世貿前攔了計程車,搭回捷運市政府站。一路上老司機一直罵動漫展,說那些東西的背後都有惡靈在消磨人的心志、是惡人的陰謀跟企圖、國家在這樣下去會完蛋!
我聽了很心痛。很火大。但無從反駁。
為什麼?
因為有一些動漫作品確實會消磨人的心志。而這正是普遍大眾對動漫產業的疑慮。
我一直自詡是寫鄉土文學出身的──其實這句話要修改成:我是寫現實文學出身的。
但不管是鄉土還是現實還是輕小說云云,我的目的就只有一個──
「寫出有益的文字。」
哪怕我過去寫了再多自殺題材,寫了同性愛,寫了逃學,寫了許許多多乍看來違背社會常規的劇情,我仍堅持這個目的。絕對不會因為出版社或是參賽,或其他理由輕易放棄──我已經割捨了太多不必要的意氣之爭,但唯獨這顆心臟不能退讓。
對於一直支持我的人,萬分感謝,然而這次又讓各位失望了,實在汗顏;但我會繼續走下去。哪怕前方多麼崎嶇艱困,只要這顆心臟還在跳動,就會走下去。
2013/8/15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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