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八名登山客,因事前未準備妥當而受困山中,有賴救難隊歷經兩天的救援後平安脫困,但事後傳出登山隊在求援時用詞不當、脫困後要求吃漢堡而拒絕救難隊所提供的肉粽,在網路上引發撻伐;然而,排除登山隊與救難隊之間可能發生的誤會,筆者認為關於這起事件,應該有以下更值得社會大眾深思的問題:
現代社會的「女巫狩獵」
首先,縱使網路上傳地沸沸揚揚,一面倒地批判登山隊的傲慢,但同時也有替登山隊平反的文章,聲稱一切只是誤會;遺憾的是,一者是受限於先入為主的觀念,平反的意見幾乎被壓制性地忽略;其次是人的本性,本來就喜歡誇大不合常理的事物,以吸引他人的注意,因此就算之後有文章澄清一切都是誤會,也無法扼阻「登山隊的傲慢」這一面的消息繼續擴散,甚至於這整起事件很可能根本就是誇大之後的訛傳。
筆者並無意替登山隊辯護,只針對網路流言的傳播感到憂心,特別是這類事件易造成批評者產生自以為是「正義之士」的錯覺,對於被批評者添加上更多負面的謠傳,而使原本可能只存在於登山隊與救難隊之間的誤解,擴大成/美化成社會公理與敗壞份子的聖戰,至於整起事件的真相究竟為何,恐怕已不被人所關注──這是網路時代最危險的副產品。
特別是許多網友紛紛要求公布登山隊員的姓名資料,以進行人肉搜索,將導致態勢進一步惡化──平心而論,且就法理上來說,就算登山隊真的是無知而傲慢,恐怕除了他們的父母與師長有教育的責任之外,沒有任何其他人有立場、權力將他們揪出來、攤在大眾之下進行公審,網路上動輒要求公開涉案人的資料,發動大眾將其人肉搜索,是對於人權的極大侵害,這類心態不只錯誤,而且可怕,猶如歐洲中世紀時鄉村農民的女巫狩獵,也許對方真的是女巫,也許並不是,但是在社會輿論下,通通被大眾揪出、處於火刑──別忘了,就算真的是女巫,也應當經由教會法庭審判(其公正與否暫時不論,至少要遵守程序),更何況登山隊,或是其他諸如什麼哥、什麼姊的,即使是除了悖於社會常理外,另牽涉到法律問題,應當有司法的正當途徑,而非由網友「公審」。
欠缺求證、以訛傳訛的失職媒體
其次,雖然在言論自由的國家當中,幾乎沒辦法在網路平台上只存在「正確」的發言,但是新聞媒體應當成為最大、最可靠的真相來源之一。然而近年來,我們所看到的情況,新聞媒體非但沒有盡到撥亂反正、陳述真相的職責,甚至是不假思考、直接轉引網路上謠傳的流言蜚語,包括本次登山隊的事件在內,許多所謂的「新聞」,都變成記者「再現」網路的雜談、趣聞。如向前所述,人們本來就會下意識地將事件誇大,以吸引他人的目光,但是一旦新聞媒體同樣採用這種譁眾取寵的方式報導事件,可想而知,新聞媒體對於陳述真相的使命已蕩然無存。
或許有人會提出反駁:將網路上吵地沸沸揚揚的議題,一字不改地在新聞報導中呈現出來,難道不是「陳述真相」嗎?筆者以為:斷然不是。以本此事件為例,爭議點雖是在「登山隊與救難隊之間可能的誤會」,但原本事件的重心應該在於「未作好萬全準備且通報相關單位之前請勿任意上山」,新聞媒體對於前者的興趣遠大於後者,但又沒有積極將相關時間、地點、人物、言論條例清楚,只用「據說登山隊要求漢堡而拒收肉粽,在網路上引發討論」一筆帶過,既沒有求證是「據誰說」,也沒有查明是否真有這項要求,而「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此句,也許是本句唯一可信的言詞,但也可以反過來想成:「即使本來沒有討論,只要這份新聞稿發出去,肯定能引發討論。」如此不負責任的報導態度,只會徒增閱讀者的困擾,無助於使閱讀者釐清事件。
但是,筆者仍要強調,以此事件為例,新聞媒體其實根本不必要探究誤會的真相,而是應該在於登山安全的宣導,新聞媒體在本事件的失職,除了未將議題聚焦在登山安全之外,還無端涉入網友之間的流言,並且除了將爭議渲染、擴大之外,毫無建樹。
煽動區域對立,其心可議
最後,網路輿論及新聞媒體在沒有進一步幫助釐清誤會或宣導登山安全之外,一直聚焦在「臺北的」登山客。
確實是,無論進行何種活動,在進入自己不熟悉的區域──也就是外地──以前,應當作好萬全準備,特別是登山,若非熟門熟路,至少也該有個當地的夥伴或嚮導陪伴,以降低危險發生的機率。筆者相信,原本刻意舉出「臺北的」登山客,只是單純陳述「來自外地/非本地」的情況,間接或直接傳達出人生地不熟的危險,然而在發生與救難隊之間可能的誤會之後,「臺北」一詞竟轉變而帶有針對性、貶義性與嘲諷性,剎時之間,「臺北鄉巴佬」、「天龍人」的詞彙,堂而皇之地出現在新聞報導之中,而在網路上,無論發言人是否出身臺北、居於臺北,試圖想要抵抗使用「臺北鄉巴佬」、「天龍人」這類污名化的措辭,就會被視同為臺北人,更甚者會被不明事理的網友認定是替登山隊辯護、同樣是「社會公理VS敗壞份子」聖戰中的「敵軍」,進而激化成「臺北人 = 無知傲慢 = 敗壞份子」的偏見;在臺灣兩千三百萬人當中,臺北市與新北市的總加人口也不過才六百九十萬人;如果是單指臺北市民的話,只有兩百六十萬人,也就是說,單從人口的角度來看,臺北人對上「非臺北人」,是絕對的劣勢。姑且不談臺北人是否「全部」都具有無知、傲慢、自我中心、目中無人等的特質,單就以此事件來說,不管是來自臺北、中、南、東還是金門、澎湖等等外縣市,甚至是嘉義在地人,都「有可能」在阿里山的山區中迷路,因此整起事件的重點仍然是在「登山安全」的宣導,而不是「登山客來自何處」;更何況,就算這八名登山客來自臺北,他們就能代表全臺北地區六百九十萬人嗎?
那麼為何現在無論是網路輿論還是新聞媒體,都仍拘泥在「來自臺北」這一點上?筆者認為,第一時間的報導或許是中立的「來自外地/非本地」之含意,但如今已經被有心人士操縱成「深化差距、煽動區域」的工具。這個「有心人士」不一定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人物,應該說,絕大多數都是平凡如你我的升斗小民,藉由這個事件紓發無論是來自自身經歷、或受環境影響、或是單純地人云亦云等等,對於「臺北/臺北人」的負面觀感。臺北人或許自己也得反省一下為何如此「顧人怨」,不過筆者以為這樣的反省根本沒有意義,因為一旦議題被煽動成區域問題,很明顯的只是反映出「因為無法針對個案批評,只好找尋個案所存在的群體進行無差別的批判」,以本事件來說,因為無從得知登山客的真實身份(如之前所論,保護其身份是合乎人權的),所以必須找到一個更大的群體──也就是「臺北人」,作為廣大輿論的出氣筒。
筆者認為,這種心態是完全錯誤的。
理由有三:一、言論自由與民粹主義,以及我國民間習俗,造成近年來流行以「踹共」解決爭端,然而無論發生任何事件,任何人都有權利保留隱私──易言之,發生事件即試圖在網路上人肉搜索、找到當事人出面說明,此一行為原本就侵犯人權、不合法律;二、因為找不到當事人,只好在有限的資訊中將整起事件歸結到「臺北人」的頭上,根本不合邏輯,且事實上是藉題發揮、挑撥區域對立,此舉除了能夠宣洩一時的情感外,長遠來看是撕裂臺灣、加深區域居民之間的歧視,百害而無一益。三、事件的根本性問題在於「登山安全」這件事,「登山客」這些人是在「登山安全」這件事做出錯誤的行動,所以錯誤的是「人對事」的落實,因此尋找某個「人」以為這此事件結案,是搞錯重點。
以上三個問題意識,希望社會大眾深思、留意,而非意氣用事,在肉粽還是漢堡之間模糊焦點。
2013/2/20 17:21‧同步發表於死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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