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正式結束在中壢(平鎮)的四年生活。

  這幾天都在拼命打包、清點、丟垃圾……並且把把房間打掃地一塵不染;每次搬離原租屋處時我總是會自豪:上哪找這麼好的房客呀!不過,前幾天來關心搬遷進度的這位房東,看到正在整理的房間,跟上一位房東說了一模一樣的話:我從沒見過有男生的房間會有這麼多東西!

  要你們管。是說我東西並不多,只是書很多,連帶著就會出現書架,以及筆記本、資料夾還有一堆文書用品,所以看起來才像是有很多東西。不然,一個電鍋、一個茶壺,外加一週的替換衣物與盥洗用具,我也可以活地很好……大概。

  書的部分,最後是清點出來了,總計752本書。分了幾趟送回家,現在手邊剩不到10本尺寸怪異、無法綁成堆的書。還有一本是刻意留在身邊,在整理的閒暇時候拿來看的:《青澀作家與文學少女編輯》。

  我看書的兩個壞習慣。一是,縱使買的當下很喜愛,買到手後捺上藏書印,常常就擱在架上數年不理不睬。有時我也懷疑自己是不是已步入「藏書癖」(Bibliophilia)的症狀,不過絕大部分的書我還是會看,並且經濟條件的限制,也不至於出現「為買書而買書」的行為(換言之若手頭寬裕……這種情況的出現不無可能)。總之,因為這個壞習慣,讓我的書架上堆滿了許多根本沒看過的新書──但因為已捺上藏書印,所以也不能算是真正的「新」書。近期一方面在解決這些新書,並在網誌開闢獨立的日記分類以記錄

  另一個壞習慣就是,若是系列作品,通常都不把最後一集看完。

  因為總覺得,看完,就沒了;那些活躍在紙上的人物們的生命,就結束了。

  所以不知不覺中累積了許多明明出了最後一集、也買了最後一集,卻始終沒有看到最後的輕小說跟漫畫。

  包括上一次提到的漫畫,在春節前後拼命補完的輕小說,就屬《狼與辛香料》、《文學少女》和《櫻花莊的寵物女孩》三部吧。

  《狼與辛香料》是拖到支倉老師的新作《夢沉抹大拉》出版之後,才把最後的XVII Epilogue看完。然而《夢沉抹大拉》……看起來又是一場漫長的戰爭啊……

  《櫻花莊的寵物女孩》是這當中最晚、集數留的最多的一部……從第4.5集開始,追的速度就變慢,往往等到下一集出版之後才開始看上一集;到7.5集之後更是完全只買不看。所以春節期間一次補完891010.5

  《文學少女》拖的時間就更久了;本篇一到八集是迫不及待地等新書出版就買回家看,並且還四處傳教,成功拉了一些朋友一起看;但外傳八本就進度非常緩慢,都是等到朋友跟我借愛戀插話集系列,我才開始補看……不過見習生系列倒追地蠻勤快的,《見習生的畢業》甚至等不及台版,就先買了日文版來看。然而整個《文學少女》系列,就剩《愛戀插話集4》跟《青澀作家與文學少女編輯》這兩本始終晾在書架上。

  順帶一提搬過這麼多次家,只有《文學少女》系列是一直帶在身邊,其他幾部輕小說,譬如《狼與辛香料》、《零之使魔》、《緋彈的亞莉亞》、《學生會的一存》等等這些,往往在每次搬家的過程中就先送回老家囤放了。所以《狼與辛香料》跟《零之使魔》,還有許多部輕小說並不包括在手邊記錄的752本之列。實際藏書遠遠多於752這個數字。回去老家後,若有空就再清算一遍。

  不過大概是沒空吧。

  會把這幾本拖著沒看的輕小說解決掉,也是因為接下來就準備出國留學三年;雖然會挑幾本書帶過去,但這些系列作畢竟太龐大──若可能的話當然是想一直帶在身邊,如《文學少女》從大學時就一路從臺中帶到桃園,歷經七次搬家;但要帶去日本真的太累贅。

  搬離中壢後,接下來的時間應該會是一片兵荒馬亂、準備出國,所以才得在這段相對較空閒的時間,把這幾本書看完。

  當然看完之後是無限惆悵啊……

  特別是《文學少女》,由於故事包含本篇及外傳,時間軸可是橫跨了二十年,看著主角們徬徨、迷惘、掙扎、哭泣、奮鬥、歡笑、相愛相恨……雖然是虛構的故事,但看著主角們成長,就好像將他們的人生灌輸在自己的經驗當中。並且就像寫出「閱讀隨想」的日記一樣,在看那些書的同時,自己的人生也不是停滯在文字中,重新翻閱起過去讀到的篇章,或是看到熟悉的角色名字、橋段,那段已逝去的日子又會浮現在眼前。

  所以若把系列作的最後一本給闔上,總是令我感到遺憾;因為就真的得面對追憶已成往事的事實哪……

 

 

  退房的幾天前請睽違將近一年不見的房東過來一趟,主要是有許多傢俱,老家絕對放不下,所以想問房東是否願意接收;她過來看了一眼,稍稍確認了一下傢俱狀況就答應了。主要是電腦桌、公務櫃、抽屜櫃、床頭櫃及兩個四格書架。其實都很堪用,狀態並不差,不過我一位家裡從事租屋的朋友表示:大部分房東其實很願意接收房客的傢俱;因為若不堪用,頂多丟了就好;但若要替房客添購,則會多一筆預期外的開銷。無論如何,房東願意接收這些傢俱,省了我很多麻煩──至少不用跟清潔隊約時間搬走這些東西。

  當然有些東西就不好意思留下來了;諸如垃圾桶、鞋墊、浴室置物架等等,還有一大堆其實買來才用了一年的廚具、鍋碗等等,都在這幾天分批丟了。

  房東在看那些傢俱時還半開玩笑地問了我一句:對這些有沒有感情?

  老實說,這問題很難答;說有感情,彷彿暗示傢俱太老舊、不堪用;說沒感情,對方也許會追問:既然沒感情,何不丟了?

  所以只好給了一個模稜兩可的答案含混過去了。

  多多少少會有感情的吧。物也好,人也好。

  大學畢業時撤出臺中,同樣是丟了一大堆東西。但當時丟地太順手,搬來中壢後反而得花錢重買,如掃瞄器就是當時的犧牲品(當然,當時的掃瞄器其實也相當老舊,是國中時買的東西,規格早就不合時代,遲早得買新的),鍋碗餐具同樣是丟了再買,對生性吝嗇的我來說,這些無謂的花費真是心如刀割;也就造就日後東西越留越多的窘況。

  不過該丟的還是得丟;有些東西其實根本從來也沒用過。在臺中時是固定每週五都會清掃一次,所以三年下來房子還是跟新的一樣,然而到中壢之後就怠惰了。在中壢平鎮經歷三次痛苦的搬家經驗,下一次租房子,還是恢復每週打掃一次的習慣吧,並且外加每三個月要清查一次物品的囤積狀況;如果一直都沒用到,還是盡早丟了吧。

 

  在中壢平鎮待的這四年,在租屋方面,印象一直不是很好;從臺中搬往中壢的那一次,原本已經向中壢的房東預付了訂金,沒想到傢俱都已經搬到樓下,對方卻忽然反悔,硬是不開門,無奈之下只好先把東西悉數搬回老家,然後跟對方討公道,未料對方不僅不願出租,還回嗆一句「向來都是別人付錢給我,我不知道要怎麼退錢」,意圖吃掉我方的訂金,所幸在鬧上法院前,對方態度稍微軟化,退了訂金,但並未補償違約金,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之後在靠近火車站一帶找到落腳處;因為上一位房東毀約,所以找屋的時間變地非常倉促,可想而知找到的地方並不好:一處住商混合的電梯大廈,房客龍蛇混雜,聽說還發生過警察緝毒攻堅,雖然簽了一年的約,但實在住不下去,住了半年就提前解約。解約時房東的房仲代表還鬧失蹤,到交屋的那一天都打算裝死、避不見面。無可奈何,最後是傳簡訊說準備報警處理,房仲才悻悻然地出現,而且還帶了「朋友」,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因為是提前解約,雖然對方態度很惡劣,但押金還是被對方吃了。

  之後受同學邀約,在靠近交流道的地方與幾個學生共同承租一棟透天厝。雖然我獨自承租一整層的房間,比起其他一層兩間的樓層空間大很多,但對我來說還是很有壓迫感,只是有了前兩次的經驗,也不苛求太多了。

  原本打算就此待到研究所畢業,沒想到才住進去一個月,房東就宣稱面臨財務問題,不得不出售該房屋。因為是跟同學一起租的,當時也沒簽房約,只是口頭承諾,所以不僅勢必得搬出去,且一毛賠償金都拿不到。

  不過房東一方面是得清除傢俱,一方面美其名說是補償我,提出了搬走時所有傢俱都任我拿。只不過我看上的那張超大書桌,最後因為搬不進新租處,只好又丟回去。還害我因筋肉酸痛,躺在床上三天。

  後來在平鎮住了兩年。

  租的房子一樣是透天厝的其中一樓,但空間大很多,除了有按摩浴缸之外(雖然馬達是壞掉的),還有一個小陽台及曬衣場。除了無法自己開伙之外,條件非常好。房租則因為已經位處平鎮,所以比中壢便宜一些,但生活圈其實還是在中壢。走路三分鐘就有超級市場,NOVA也在走路可到的範圍內,甚至可以步行到火車站;更棒的是旁邊就有小公園,住了一年之後,新的運動公園落成,更增加活動空間。

  如果不是因為新的房客入住,造成與房東之間的關係迅速惡化,是很可能住到畢業……但也不排除正是因為住處的環境過於優渥,使得論文毫無進展。

  平鎮住處本身沒有什麼可挑剔的,然而房東……並不比之前的幾位正常到哪去。簡單來說,這位房東在房子的門口架設監視器……但鏡頭是瞄準門內。也就是說,房客的日常生活都會被她看光光。而且她堅持親收房租,因此一個月至少會被她查房一次(並且有事沒事她也會突然出現),搞地平常都神經緊繃。另外,入住第一個月的電費被她收了將近是日後電費三倍的錢,至今仍是未解之謎。

  後來是房東讓朋友的女兒入住到我樓上。一個大概三十來歲的女子。因為上晚班,加上生活習慣很糟,晚上回家後電視聲音開極大,還曾帶其他人回來(男性)弄些奇怪的事……總之,從她入住之後整棟透天厝的其他房客都被弄地很不愉快,跟房東也持續抗議了半年,也毫無效果,最後是山不轉路轉,決定搬走。在我搬走之後沒多久,聽說最後一戶的老房客也搬走了。為了那個「朋友的女兒」,房東讓原本四戶的房客全跑光,不曉得她心中做何感想。

  因為在平鎮住的時間比較長,跟附近的店家也混比較熟,所以打算搬走時還有許多人主動介紹物件。不過最後還是搬回中壢的市區,跟第二間房子只隔一條街,租金也一樣貴,但生活機能好很多,屋內有浴缸、陽台以及廚房,可以自己下廚這一點深得我心,且社區式管理,如果遇到糟糕的鄰居,至少能請管理員協調。

  不料入住後一週就動用了管理員……主要是鄰居或許以為隔壁仍是空房,所以晚上較肆無忌憚,常常敲這面的牆壁(不知道為什麼),該鄰居後來聽說鬧了很多事,如偷電、拒繳房租、開轟趴等等……後來才被攆出去。

  由於對這些住宅噪音真的受不了,在中壢的最後這一年養成了兩種習慣:一是戴耳塞,一是吞安眠藥。

  至於房東的部分,則是慶幸自己在最後碰上了好人,否則我對中壢的印象就是「都是怪怪的房東」;她平時不管事,房租也都用匯款,如果有東西壞掉要修,也很阿莎力地付錢叫人來修,不像其他房東拖拖拉拉、能省則省。

  然而入住這間房子沒多久後,就決定休學了;因為論文實在難產,並且自己真的沒有寫論文的心。所以最後在中壢的半年,每天都窩在房裡,也不上學,也沒找打工,完全NEET狀態……唯一不同的是還有在寫小說跟處理日本留學的事,以及就算眼看論文是寫不成,但學術的資料仍在搜集、整理,轉化成個人的知識資產。

  不過也正因為大部分時間都窩在房裡,住處又位於市中心繁華地段,加上只住了一年,所以跟附近店家就沒建立起什麼情誼;甚至要剪頭髮時,我還是千里迢迢地騎車回平鎮,找熟悉的店家處理。頂多在搬走前,到附近每一家吃過的店再吃一次自己喜歡的餐點罷了;不過說實在的,也沒多獨特。

  倒是刻意去了一家傳統早餐店買宵夜;它們是晚上七點營業到早上十點。第一次入住中壢時就常光顧那家早餐店;比起漢堡、三明治跟咖啡,早餐我習慣吃燒餅油條配豆漿,可惜的是最近傳統早餐店越來越少。剛上研究所時,也因為課業過於繁重,不得不熬夜(大學四年從來沒熬夜過,但成績跟作業一項都沒馬虎過;個人是不太懂大學生涯為何有人會搞到要熬夜──大概是玩樂的時間太多了吧),所以經常去那家早餐店買宵夜。在趕報告的冬夜,刺骨寒風下,吃個熱騰騰的肉包就是莫大的享受。然而現在因為脫離那個情境,已吃不出當時的味道了。

 

  四年在中壢,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只是因為雖住在中壢,但三天兩頭往臺北跑,對中壢沒太深刻的印象。然而從中壢離開,就真的表示我的研究所生涯劃下句點了哪……不禁有幾分感慨。

 

  2015/3/12 16:27原本預計3/5寫完,因為搬家、整理雜事而一直拖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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