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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乎已經是全世界的共識:英國的食物,很難吃。

  在漫畫《Axis Powers ヘタリア》甚至嘲諷因為受英 / 國殖民的關係,美 / 國的味蕾也被破壞殆盡,因此美國的食物已經不是好不好吃的程度了──薯條、熱狗、漢堡包以及可樂,真的不是好不好吃問題,而是能不能吃。

  我在讀大學時,留學英國的老師(主修英國航運史)則道出了「英國食物難吃」一段可歌可泣的歷史源由:

  簡單來說,不列顛島與歐洲大陸隔絕,許多物資必須從歐洲大陸海運至英格蘭。然而在遙遠的過去,也沒冰箱也沒香料、防腐劑,並且試想維京單桅帆船能夠在海上跑多快(雖然我不太確定當時的船是否還是單桅),因此當大陸的新鮮食材抵達英格蘭時,可想而知的結果是:腐爛。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一定要從歐陸運過來,不列顛島本身沒有東西吃嗎?

  有是有,不過都在塞爾特人的控制下──不列顛島曾經是三國鼎立的狀態,而控制英格蘭的諾曼人出身法國地區,想來還是想念家鄉味吧。

  總之,殷殷期盼家鄉味的諾曼人在倫敦港口打開來自歐陸的運輸船艙一看:

  Oh! NO!

  腐爛了。

  歹勢,當時應該喊的是古英文:

  「Hwæt! Brosnian!

  Anyway,總之是腐爛了。

  但是飢腸轆轆的諾曼人,好不容易等到了這些物資,總不能就這樣直接把腐爛的食材倒進海裡吧。

  於是他們只好把什麼雞肉啦、牛肉、豬肉,海鮮貝類、以及蔬菜根莖全部倒在鍋子裡,開始熬煮。一直熬、一直熬,熬到腐敗的味道消失為止。

  好了,腐敗的味道是沒了,不過食材本身的味道也沒了。

  這下子要怎麼辦呢?

  沒關係,水能覆舟,亦能載舟──海洋的隔絕雖然讓食物腐敗,但是,海水中有鹽!

  於是就開始在那鍋黑呼呼的東西上灑鹽,「增加風味」(Seasoning)。(反過來說,原本的食物根本不分season

  折騰了一番,熱呼呼的英國料理終於完成了!

  水煮各種腐敗食物佐鹽巴!

 

  以上,很遺憾的,都是事實 = =

  當然現代英國距離諾曼時期已經相當遙遠了,但這種「傳統」似乎仍然保留了下來。

  不過與其說英國人不懂得吃,到不如說英國人重視其他東西更勝於吃。大抵從一個民族的歷史,就能看出其民族性及文化特長;英國的文化雖然缺乏了「美食」,但是英國務實、功利,善於考究,重視經驗,比起一個東西好不好吃,英國人偏向思考如何將此物發揮出最大效益──西班牙、葡萄牙發現了新世界,但英國才是真正「規劃新世界」的民族:三角貿易、博物學、證券制度、巡警體系、股票交易、蒸汽機、交通號誌……說現代社會是英國的成就,一點也不誇張。

 

  我常說:幸好不是中國人發現新世界。

  要是中國人率先開拓了新世界,在進化論被發現之前,世界上所有物種都被中國人先吃光了!

  中華美食固然是博大精深,不過我一直覺得,正是中國人把太多精力都花在「吃」的方面,所以才會在英國的船堅砲利下不堪一擊。

  換個角度想,如果當時爾尼帶的不是工業革命的產品,而是一整套讓乾隆龍心大悅的料理,或許世界史就能改寫──但英國就是沒有美食嘛怎麼辦!

 

  中英交流史上最早也最大的Culture Shock顯然是無可避免了:一個重視吃勝於其他的民族,跟一個重視其他更勝於吃的民族,命中註定要發生衝突。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這人呢,雖然對美食有些意見,但對吃並不講究──從我上文的敘述大概也能瞥見我的個性:比起把時間、精力找吃的,不如三餐都塞給我一份三明治,讓我一邊吃一邊處理其他事──我高三就是這樣度過的,所以才能在荒廢兩年學業後考上國立大學。

  說起來,三明治也是英國人發明的食物──看看英國人是多麼不在乎吃啊!

  但是,不在乎吃也要有個限度:不好吃,但總是要能夠下嚥吧。

  而從來不挑食、塞進嘴裡就一定可以吞下肚的我,居然被英國食物打敗……

 

  英國食物,真的很難吃!

 

  抵達倫敦後的第一餐,是從超市買了烙餅、起司、火腿,夾起來放到微波爐熱個三分鐘就完成了。原本是想用烤箱,但因為不會用,也嫌麻煩,就算了。

  會選這三樣食材,最主要是:便宜。說過了,我對吃並不講究,所以如果是我自己下廚、又沒有要煮給其他人吃的話,大概就是這種程度──方便、便宜、能下嚥。

  之後的早餐都是如此──畢竟烙餅、起司、火腿一買就是一大包,我已經盡量挑小包的,正好能應付在倫敦的五個早上。(因為有一餐是吃前一天中午剩下的三明治,所以事實上是四餐)

  至於午餐,幾乎都是在博物館內的café使用。Caférestaurant的不同點,自然是在於:Café只提供簡餐。而所謂的簡餐,就是三明治、沙拉,以及麵包配濃湯。(注意:是三選一,不是一整套的;三明治就是只有三明治,沙拉就是只有沙拉)

  基本上在博物館內的café也無法挑剔好吃或難吃──本來就只是簡餐,且在博物館內,東西昂貴是理所當然,料少也是可以預期的。

  至於晚餐,我們擁有比較多選擇。

  就結果來說,以下是我在倫敦&牛津的晚餐列表:

  6/30 義大利餐廳:一人份小Pizza,全素。

  7/01 越南餐館:沙爹牛肉飯 + 菊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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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2 日本料理店:天婦羅烏龍麵 + 三片花壽司 + 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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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3 酒吧:法式料理,烤海鱸 + 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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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3 小餐館:羊肝 + 奶茶。

 

  ……發現到了嗎?

  我們晚餐其實只吃過一次真正的英國料理。

  理由很簡單:這些餐廳的選擇,都是由老師作主。而我們老師在英國待這麼久的時間,想必已經「掃雷」完畢了。

  掃雷的結果就是:正統的英國餐廳,全部出局。

  不過除了晚餐之外,我們仍是有機會在早餐及午餐接觸到英國食物。

  早餐的話,在牛津是扎扎實實吃了兩次正統的英式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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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憑心而論,不難吃。甚至可以說是非常美味──有可能是因為受到在巴黎法式早餐的折騰,見到熱呼呼的英式早餐真的是感激涕零。

  不過第一天忘了加豆子跟肉片,第二天才真正享用了全餐;當然,這樣的早餐並不便宜,要價近,在臺灣是一客前菜 + 主餐 + 餐後甜點的價錢,通常還附有高樓夜景或海濱美景。

  而正式的英國料理,自然不能不提「炸魚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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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要說起來,我最喜歡吃的食物是魚;魚相當營養,不管怎麼料理都好吃。這也是菜市場上魚肉總是最貴的理由吧,不過我還是願意掏錢買魚,而不想買什麼上好的黑豬肉、軟嫩的牛腰花。

  但,魚要好吃,前提就是要新鮮──從我剛才的「英國料理史」當中,應該可以推測出為什麼會有「炸魚條」這種食物的出現。

  基本上炸魚條所使用的魚肉是深海魚──也就是鱈魚之類的。而深海魚在古時大概只有兩種料理法:醃的,或是煙薰。兩者皆是為了克服魚肉保存不易的缺陷,特別是深海魚船歸港時往往已經是一年半載的事了。

  但是,鮭魚、鮪魚、旗魚這種肉質較硬的深海魚還好辦,肉質鬆散的鱈魚就麻煩了。因此,運進港內的鱈魚,雖然可能經過鹽巴暫時防腐,但畢竟已經不太新鮮了。

  於是只能用炸的。

  當然發展到現代,炸魚所使用的魚肉肯定是非常新鮮的,不過看在我們華人的眼裡,新鮮的魚不拿去用薑絲清蒸,反而用油炸,根本就是暴殄天物、浪費魚肉本身的鮮甜!(就這一點來說,日本的天婦羅、炸豬排,也是被我視為日本人不懂得吃的理由之一)

  事實上也是,炸魚條跟「鮮甜」這個字眼完全無緣。如果有吃過麥當勞的麥香魚,想像一下把那塊魚排肉放大五倍,就是炸魚條的滋味:除了油膩,還是油膩,然後就只是,沒味道的肉。

 

  我不喜歡浪費食物──一方面是因為,點了(或煮了)東西沒吃完,有種虧到、浪費錢的感覺,而我天性是貪財小氣的;二方面是基於道德感,覺得眼前的食材已經貢獻出自己的生命,不把它吃完真的有種會遭天譴的感覺(但我卻不會因此而改吃素──優勝劣敗,弱肉強食,這些動物既然養來就是被吃的,就算我吃素,也還是救不了牠們被殺的命運)。

  但這套原則在本趟歐洲行卻屢屢破功:在巴黎,一道餐點的食物真的是太多了,我完全吃不下──咱們華人的胃怎麼能跟高盧人比啊!

  而在牛津,把食物留下,純粹只是因為真的嚥不下去。

  太難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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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怪只能怪自己的英文能力太差,不知道為什麼點到了這一盤炒羊肝。

  內臟對我們華人來說並不陌生,甚至在中醫的理論中,往往有「吃腎補腎、吃肝補肝」的思想(雖然不見得能補到)。肝,有人說之所以這麼發音,是因為「甘」的關係──也就是鮮甜(不過我個人覺得是穿鑿附會),肝料理確實是相當美味,在臺灣最常吃到的是豬肝、雞肝,而法國料理最著名的是鵝肝,日本有各種魚肝料理(雖然有些其實是魚膘),肝料理可以說是世界公認的美食,而羊肝雖然罕見,但在臺灣餐廳也偶爾會出現在菜單上,不過更多是見於藥膳:羊肝除了是美食,更是中藥的一種──但同時料理不甚的話,也可能變成毒物,跟鴨肉有幾分類似。

  總之,羊肝並不稀奇。

  但能夠把羊肝做得這麼難吃,真的就很稀奇了。

  基本上羊肉都有種腥臊味,內臟更不用說了;在中國,我們所使用的方式當然就是用大量的醬油、香料,浸、醃、炒、沾,把食材原本的腥味昇華成鮮味。

  但在英國,除了胡椒鹽之外,沒有別種料理方式。

  可想而之,這道羊肝不僅腥,還很死鹹。

  旁邊佐的是水煮青菜及馬鈴署,跟死鹹的羊肝成對比,一點味道都沒有。顯然它原本的目的是要一口羊肝,一口青菜洋芋,但是這並無法扼止羊肝的腥鹹。

  盡可能在雁如面前表現出紳士風度,吃了三分之一後,還是不得不舉白旗投降。

 

  後續是,因為晚餐沒吃飽,另外在超市買了小壽司的我,受到了二度傷害──忍淚把那些噁心的小米丸吞下肚,晚上到吧台開了一瓶薑汁啤酒跟婉馨、雁如等人對飲。

  啤酒也普普通通,不怎麼好喝──不過事到如此也知道對英國的飲食挑剔,是白費力氣。

 

  總之,英國的食物,很難吃。

  從一個不講究飲食的人口中說出這句話,包準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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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ail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