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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ain Mérot《French Painting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Ch. 2: Painters and their Public〉、〈Ch. 6: The Founders of Academy〉,Charles Harrison et al《Art in Theory, 1648-1815: an Anthology of Changing Ideas》〈Félibien, Pference to Seven Conferences〉,Donald Posner《The Art Bulletin》〈Concerning the “Mechanical” Parts of Painting and the Artistic Culture of Seventeenth-Century France〉四篇文章,為本次課程僅僅兩週有關十七世紀法國藝術史的使用文本。

  以宏觀,或通論式講述歷史,總免不了以概括、擇要的方式,將一些「看似」較無關緊要或不特殊的事件省略不談;自Aristotle「史與詩」之辨,歷史即是具有「殊性」的,是敘述已然發生的事且記錄特殊的個別事件,至於詩(藝術)則是具「共性」,是描述可能發生的事、有普遍性的事件。

  因此,套用在「十七世紀歐洲藝術史」,往往想到的是義大利的祭壇畫、歷史故事畫,以及低地國(尼德蘭/法蘭德斯)的風景畫、肖像畫,以做出「巴洛克時期」的「南北歐洲藝術比較」(總讓我聯想到董其昌的「南北分宗」──畢竟,雖然本質上有落差,但「同中求異」總是分類中最根本的方式,亦是學習最速成的途徑之一)。於是乎,十七世紀歐洲藝術史,西班牙靠著Diego Velázquez撐場面、日耳曼地區出現Jan Petr Brandl、Johann Baptist Zimmermann以及一些在低地國與義大利活動的畫家但鮮少出現在通論中,不列顛幾乎是荷蘭畫家的殖民地,而東歐以及於俄羅斯幾乎整個憑空消失;法國感覺像是因為夾在低地國與義大利中間,且由於十八世紀乃至於現代,西方藝術幾乎以法國為中心,於是在十七世紀的藝術史陳述中「勉為其難」地參上一腳。

  就本課程來說,僅僅兩週的法國篇,亦是有種「意猶未盡」之感,雖然就歷史的「殊性」來說,十七世紀的法國藝術,與低地國及義大利相比,制度方面,特點在於「君主/中央政府主導藝術」以及「皇家學院的肇建」,不同於義大利藝術為教宗及地方領主服務,學院以區域性、私人性為主,也不同於低地國是由市民、商賈為藝術作品的主顧,且無官方主持的學院有系統地進行「藝術教育」(於此自然與Friedrich von Schiller的「審美教育」大相逕庭);風格方面,則近乎獨尊Poussin,似乎試圖藉由學院量產出眾多Poussin以提升法國在歐洲藝術的地位。

  十七世紀法國藝術的特點,雖然我瞭解的不多,但也知道應當不止如此,然而就重點來說,似乎是差不多了。

  將歷史觀點放大,十七世紀初葉的法國,正是陷入三十年戰爭的動盪當中。做為「天主教廷長女」的法國,與支持宗教改革的日耳曼各領國開戰,然而另一方面,法國國王對於羅馬教宗亦並非百依百順,而是有著想支配義大利的野心。法國在各方面都必須與其周邊各國對抗。藝術文化,亦是一種宣揚國威的手段。法國在日耳曼地區最大的敵人,即是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與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同宗,易言之,法國受哈布斯堡家族雙面夾擊),而哈布斯堡王朝,即是出現在2007年十月廿日至2008年二月廿四日於我國國立故宮博物院特展「華麗巴洛克」之副標題,「偉大的哈布斯堡收藏家-來自維也納藝術史博物館之鉅作」。

  哈布斯堡王朝藉由龐大的皇室財力(比起法國「國王」,哈布斯堡王朝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雖說政治實權恐怕不及法王,但哈布斯堡王朝更能名正言順稱為「皇室」),大肆收購來自義大利及低地國的畫作;哈布斯堡王朝比起「野蠻的」哥德藝術母國──法國來說,似乎是站在流行文化的前峰。面對哈布斯堡王朝,法國雖然也可以像其一樣,藉由收購添滿王室的宮殿、補充國家的藝術涵養,但法國選擇了另一條路:由自己「原產」藝術家與藝術作品,吸收義大利及低地國的藝術養分後,在本國建立系統化、規格化的教學訓練方式,奠定日後法國藝術文化壯大的基礎。而就史實上來說,法國確實自十七世紀中葉以後,由藝術輸入國一變為輸出國,繪畫上引領風騷兩百餘年,並且,雖然我們的課程是在美術史的脈絡,但不應該忽略受Louis XIV宮廷樂師Jean-Baptiste Lully影響,Georg Friedrich Händel、Heinrich Schütz、Johann Sebastian Bach等等作曲家皆譜出了巴洛克樂曲的音符。

  用現代的語彙來說,十七世紀法國王室對其國家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是不遺餘力(誠然,當時並非亦並無「產業」概念),而其採用之方式卻是我們現今最垢病的「系統化、規格化教學」。雖然不能忽略時代上的差異,但是,我們如今要談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是否該回頭想想我們是否真的有其基礎?當時的法國或許沒有達到量產化Poussin的目的,但它創造出更多赫赫有名的藝術家;而我們今天因為渴求發掘出隱藏在學生中的Picasso於是反對制式化的僵硬教育,是否真的能夠讓「天才」能無拘無束地發揮出來,還是期待頑石有朝一日能無師自通,於是棄未琢磨的良玉於不顧?

  雖然可能對不起正統藝術史的討論,但這是法國篇對我產生最大的感觸。


  2011/11/16‧「十七世紀歐洲藝術史專題」課程討論文章之四
  2011/12/29 00:05‧整理

  2012/10/01 23:58‧重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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