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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貼圖三小時內得到三十顆星星~(灑花轉圈圈)

  不過根據之前的經驗也到此為止了~(OTZ

  因為種種原因(?),所以不貼網址也不放在側欄,只留代碼:

 

  illust_id=31752040

 

  (其實從側欄還是能連結到……嘛,形式上還是要保有一些底限吧)

  正式用的標題也不是這個名字,稍微有差別……基於同樣理由也不於此公布。

 

  這次選的角色是《この中に1人、妹がいる!》(臺譯:「其中一個是妹妹!」,網上別稱「三人行必有我妹」)的「黑妹」(ブラック妹):宝生柚璃奈。

  雖然原設定是十四、五歲左右,但可想而知我這種初學者光是能抓出人體比例就很不容易了,哪還能分出年齡差異……於是看起來大隻許多,而柚璃奈原本的韻味也因此走調了。

 

  《この中に1人、妹がいる!》這套書,其實原本對我而言,只是屬於單純「看看就算了」的層級,不過在第四卷之後劇情急轉直下,引起了我的興趣,恰好又看到有人釋出1~5.5卷的二手書,於是就不小心全套收入書櫃中了……

  ……托此之福,我的書櫃現在有一整層都是「妹妹」……實非我本意啊……

  而劇情大轉彎的主要原因,正是這位「黑妹」的出現。基本上這部也可以清楚看出作者在劇情構思上的成長──說白一點就是,第一、二卷的角色設計及結構安排仍有些草率稚拙,不過畢竟這似乎並非作者的第一部作品,所以也沒有嚴重的缺點,只是不夠有趣;第三卷之後改善了許多,女角們各有自己的思想,而不是單純圍繞在主角的紙娃娃──但仍不夠深刻。「黑妹」宝生柚璃奈的登場則是進一步強化了劇情總體結構。

  不過嚴格來說,還是不夠。但,畢竟我又不是主編,並且也都買了他的書,事實上他的目的已經達成了,沒有必要做到盡善盡美。

 

  最近一直在調整心態。從「犧牲」到「取捨」,以至現在的「比較利益原則」。

  由鄉土文學的創作改弦易轍為輕小說取向,真的有許多猶豫及矛盾;不過,正如我始終強調的,文字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因此若要自己的文字能夠讓更大多數的人接受,網路小說、輕小說是眼下最捷便的道路。

  這麼說吧,講簡單一點,沒有搶下灘頭堡,說什麼理想、抱負都只是騙人的,而想要光鮮亮麗地搶灘根本不可能──姿勢醜一點沒有關係,滿身污泥也無所謂,畢竟走過凱旋門底下的兵士,哪一個身上沒有傷疤?先拿下一城,才有機會繼續進發……

  總之,先達到目的再說,沒有必要做到盡善盡美。六十分就及格,沒有必要湊滿剩下的四十分──把這份努力放到下一個六十分上,才能夠迅速前進。這樣是否不夠踏實?那是必然的。但這就是「比較利益」。在原地踏步達成一百分、做好萬全準備才進軍,時間根本不會等人!

 

  扯遠了。總之,我很喜歡「黑妹」這角色。不過如果她能夠稍微,呃,「白化」一點的話或許會更合我胃口。畢竟我不是受虐狂,只是喜歡鬥智。

 

  相對於在文字創作上的宏大策略,我對繪畫沒有什麼目的性。

  只是想畫我喜歡的東西。就目前來說,還是同人畫為主──畫別人已經創造出的角色。

  事實上我寫過的小說,至今拼拼湊湊也有三十部了(自己看到這數據也被嚇了一跳),不過絕大多數都是短篇,真正超過十萬字的長篇小說只有五部(其中一部參賽中),創造出的角色少說也有近二十人,不過目前完全沒有想把她們畫出來的打算──主要原因是不想破壞自己心中的想像。也許等繪圖技術好一些的時候再說。

  相較於煩惱究竟要不要販賣同人誌或是堅持原作的繪師們,那些對我而言都是太遙遠的事──我目前只想單純享受繪圖的樂趣而已。而畫別人已創造出來的角色,某種程度上、就精神層面來說,其實已經算是抄襲,不過就法律層面來說,只要不營利就沒問題了。

  否則那些拿迪士尼人物畫畫的小學生不就通通都有罪了?

  現在想起來,我好像沒有那段拿著現成線稿用圖畫筆上色的歲月。不過對沙畫的印象倒是很深,小時候超喜歡玩沙畫,相較於單純平面的圖畫,我或許是受到沙畫那種平塗於表面上物質性及層次感所吸引吧。

 

  不過,未來等畫技好一些,想嘗試畫個系列作。最近正慢慢設計細節,並且若現在說出來但爾後沒有完成的話,會很糗,所以就不多說了。

 

  2012/11/26 22:47‧啊……報告……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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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ail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